4.4 然而,自闭症学生的学习特性,与一般的弱智学生有别。为帮助他们克服学习障碍,
教师可策划深化辅导课程,或透过校本课程的内容和活动,因应学生的能力和需要,加强下列学习范畴的训练:
(a) 学前技能训练— 包括安坐、目光接触、专注力、服从指令等;
(b) 感知肌能训练— 包括大肌、小肌、手眼协调等;
(c) 自理技能训练— 包括个人整洁及卫生的训练,提高学生自我照顾的能力,例如饮食、如厕、穿脱衣物等;
(d) 沟通技巧训练— 即语言和非语言理解及表达能力的训练。如学生未能运用口语,须先教导他们运用其它有效的沟通方法,例如图像、文字等(详情见第五章);
(e) 思维能力训练— 包括辨认、分类、配对、排序,以及发展空间、数学概念及想象力等;
(f) 社交群处技巧训练— 包括认识社交常规、建立正面的社交行为、改善与人相处的技巧,疏导学生的情绪及减少行为问题的产生,例如学习遵守集体游戏的规则(详情见第六、七章);
(g) 独立生活技能训练包括:
. 家居生活技能— 学习准备食物、清洁家居、简单针黹和家居安全知识
等;
. 社会生活技能— 购物、在外进食、使用公共设施及服务、认识家居附
近的环境及往返住所的方法等;
. 工作技能— 学习简单文书工作、木工、装配、清洁等,以及建立正确
的工作态度和习惯;
. 计算机技能— 学习操作计算机的基本方法,利用计算机进行简单的文书处理及资料搜集等;
. 休闲活动— 培养良好嗜好,提高参与康乐、运动、文娱和小区活动的
兴趣。
4.5 教师宜配合学生的身心发展,在他们性生理成熟前,及早推行性教育,教导他们正确的知识,帮助他们建立恰当的态度。性教育的课程应包括:
(a) 发展恰当的人际关系— 自小教导学生区分家人、朋友和陌生人,明白与
不同性别和关系的人应有不同的社交方式和身体接触的方法,并学习与别人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见图解一);
(b) 保护自己— 认识什么程度的身体接触是可以接受的,并知道不可随便让他人触摸自己的私处,更不可侵犯他人;
(c) 认识性的私隐— 教导学生认识如厕、洗澡、更衣、处理经期等行为均须保持隐密,在什么时候、地点可以做或不可以做;
(d) 认识青春期生理和心理的转变— 帮助学生明白成长的自然过程,以健康的心态面对身体的转变,不致因焦虑而引致行为问题;
(e) 学习处理青春期的个人卫生。
4.6 教师宜因应学生的年龄、能力、需要、发展和兴趣,并考虑家长的意愿和期望,在各个成长阶段为他们选取适当的学习目标。例如:
(a) 幼龄和情况较严重的自闭症学生的训练重点(见附录十)
. 基本学习能力训练;
. 社交群处及沟通技巧训练;
. 认知能力训练;
. 自理能力训练等。
(b) 中学组学生的训练重点
. 工作技能、良好工作态度和习惯;
. 家居生活技能;
. 一般社会生活技能;
. 康乐及消闲活动等。
4.7 教师应有意识地结合课程,为在绘画、音乐和计算方面有特殊天赋的学生提供训练机会,协助他们发展多方面的潜能。
4.8 若学生同时接受个别、小组或大组辅导,教师应从学习重点、内容、教学策略及评估各方面,研究各辅导模式与整班或整校课程的连贯性和序列性,以确保辅导课程能衔接原班的课程,以及配合个别学生的整体学习目标。
评估
4.9 评估是教学及训练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由于自闭症学生身心各方面的能力发展并不一致,发展的先后次序亦可能与同龄学生有异。教师须在教学前为他们详细评估,以制定合适的训练目标和计划。施教期间,教师应进行进展性评估,检讨学习进度,随时修订教学方案;完成教学后,则可作总结性评估,检讨教学成效,以便作出修订或作为订定学生下一阶段学习目标的依据。
4.10 教师须实时为新加入辅导计划的学生进行评估,并每年为所有接受辅导的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学校可自行安排评估的时间,例如在学年初或学年终进行。
4.11 评估自闭症学生的学习需要,可包括下列三方面:
(a) 学生在不同学习范畴的实际能力及需要;
(b) 学生因自闭症导致的异常行为及其严重程度;
(c) 家长所面对的困难及对学生的期望。
4.12 为方便教师评估学生,教育署已重新修订「自闭症儿童能力测量表」和相关的综合
记录表,现分别载于附录十一及十二,供教师参考。学校可因应校本教学策略的需要,自行增删项目或采用其它合适的评量表。
4.13 评估学生时,教师必须注意下列各点:
(a) 除进行某些以特定语言作指示的评估项目外,教师须因应个别学生的沟通和理解能力,灵活采用相应的沟通方式,指示学生进行评估,避免他们因未能明白指示而无法完成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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