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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救助必须升级为制度性福利

2011/1/6 7:37:48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佚名 字体: 发表评论 打印此文

  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司司长王振耀:时候到了!

  现在全社会应该起来呼吁建立重残人福利制度,包括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各类残疾人员等,把他们纳入到社会福利体系中去,这是社会福利体系的基石。现在的社会救助办法只是临时性的、自愿性的,我认为,社会福利是到时候了,应该给这些人普遍实施救助。

  我一直在呼吁要对三类人——老人、儿童、残疾人首先予以照料,这三类人如果得不到很好的照料,中国全社会的情绪一定是焦躁的。对这三类人的照料在其他国家人均GDP差不多到1000美元的时候就应该提上日程,我们国家已经达到4000美元了还没有全面展开。——王振耀

  早报记者 陈良飞 发自北京

  对于智障工屡禁不绝的根源,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归因于中国社会福利制度没有健全起来。

  任职司长期间,王振耀就着力推进孤儿保障制度,令他高兴的是,这个制度在2010年10月12日终于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颁布了。王振耀说,繁荣起来的中国社会要开始学会给予三类人群——老人、儿童、残疾人普遍性的社会福利,政府要勇敢地接过这个社会责任,而不是推卸给无法承担的家庭。

  在王振耀看来,这已经是在“补课”,我们国家这个槛该过了。

  社会福利体系的基石

  东方早报:最近四川渠县又发生了智障工事件,这类事件为何屡禁不止?

  王振耀:对于这类事件,大家反思的时候一直认为是一个官员失职问题,似乎相关制度已经很健全了。我可以告诉大家,制度恰恰没有建立起来,还处在转型的过程中。在计划经济的时代,这类残疾人员一般都由单位负担,政府做一个补充,民政部门设有救助站。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单位体制解体了,政府救助体系又没有建立起来,不仅是智障人员,包括精神病人、重残者的救助都没有一个系统的救助制度,只是通过残联组织做一些适当的补助,真正的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大救助制度没有建立起来。

  我在担任民政部慈善司司长的时候体会特别深,当时,孤儿不进孤儿院,政府就没办法救助,精神病人也只能在精神病院才能得到救助。一般来说,别的国家一进入市场经济,孤儿、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的救助制度都会跟着来,他们认为这是社会责任。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时代也认为是社会责任,但改革开放之后就静悄悄地变成了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其实是失落了。

  我提醒大家,个人责任要追究,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制度缺陷。正是这种制度缺陷,精神病人在街上伤人,智障人员受到了很严重的虐待,儿童大病得不到救治。目前,我们社会对于制度问题的反思太少。

  东方早报:目前的社会救助办法缺陷或者说不足在哪?

  王振耀:相比于收容遣送制度,自愿性的社会救助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但是这个进步还不够好。现在的社会救助还停留在民政部门建立救助站,你来会给你实施救助,如果你不来呢?又不能强迫你,不像现在全面覆盖的孤儿救助制度。以前孤儿有社会福利院,但是不进福利院的孤儿就没有救助制度,“五保”、低保等制度都无法救助到孤儿。

  东方早报:在渠县智障工事件中,当地政府是不是放弃了监管责任?

  王振耀:政府监管必须要有一个标准,没有法律,没有标准,政府怎么监管,都是道德监管,没有一个法律、一个福利制度。现在对于孤儿就好监管了,钱是不是发放到位了?假如没有,你怎么监管?现在可怕的是大家都停留在满足于撤职,又准备打句号了。几千年了,中国的处理模式永远是处分人,一处分完人,全国人民就安心了,这是不对的。

  东方早报:目前,孤儿救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起来了,其他制度要怎么去做?

  王振耀:现在全社会应该起来呼吁建立重残人福利制度,包括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各类残疾人员等,把他们纳入到社会福利体系中去,这是社会福利体系的基石。现在的社会救助办法只是临时性的、自愿性的,我认为,社会福利是到时候了,应该给这些人普遍实施救助。

  按照工作范围来说,民政部和残联应该联合起来。我也和残联的领导多次说过,他们多呼吁,民政部门多帮助。当时,我就建议,应该制订一部《残疾人福利法》,不然我们国家的悲剧会一个接着一个,今天是智障人员,过几天又不知道是谁了。这是一套福利制度,我们国家这个槛该过了。

  借鉴孤儿保障制度经验

  东方早报:具体怎么推动残疾人福利制度呢?

  王振耀:根据我们推动孤儿救助制度的经验,先是调查研究、社会呼吁,比如首先要弄清全国智障人员到底有多少?保障起来要花多少钱?之后社会各界就可以呼吁,专家学者介入。调研一多,整个社会就形成共识,相关国家职能部门,比如民政部、残联开始向国务院报告、研究、实验,最后再形成具体的福利制度。

  在国外,往往有很多智库进行调研、分析,然后进行方案测算。我在民政部慈善司推动孤儿救助制度的时候,组织了很长时间的调研,调研之后制定了很多方案,推算、实验。比如孤儿一个月补助600元到底够不够,我们就去实验,在一个地方普及之后,一看问题不大,这样才成为一个国家的制度。在实验过程中,会请很多专家,比如儿童科学研究所的专家来测算养育一个孤儿到底需要哪些项目,尿布、水果、上学、交通等等都要考虑到。

  这些福利制度在国外都是一个成形的经验,我觉得完全可以把国外的经验介绍进来。我们整个社会要呼吁推动这一福利制度,而不是将目前的思考和呼吁都集中于失职,就是个罪。

  东方早报:在调研过程中,比如对于智障人群,有哪些项目必须考虑到?

  王振耀:我认为,智障人群的基本生活,包括食品、药物、住宿等要有保障,然后还有一些照料他们的组织。根据国外的经验,智障人群一旦有固定的福利,意味着在家里可以进行照料,西方很多有残疾儿童的家庭都有津贴,父母就可以不外出工作了,把照顾残疾儿童作为自己重要的工作。

  俄罗斯设立了150多类别各种福利制度,我们中国有了一些福利制度,但是对这些特殊困难的人群救助还不够。以前,我们只进行了简单的贫富划分,然后对于低保人群、贫困人群予以救助,但没有细分类别。下一步,我们应该细分类别,比如一个富裕家庭里面有精神病人,这应该是政府责任;照顾孤儿的爷爷奶奶可能很富有,但孤儿的救助款也应该给,这是普适性的,不论贫富。

  东方早报:调研之后应该有什么样的成果?

  王振耀:调研之后一定要有系统的研究报告,一定要说清楚;另外还要找到一些地方的解决案例,中国有没有一些地方解决得好呢?有报告和具体案例之后,整个社会再讨论、宣传、倡导,这样政府就好办了,最后再变成一个行政决策。没有前面的社会说服,事情就很难办。

  “十二五”实现普遍救助

  东方早报:在这些福利制度中,政府和家庭各自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王振耀:首先,政府责任是一定要说清楚的,政府要起到主导作用。对于具体的照料方式,一般来说,以家庭照料为主,没有家庭的人员尽量安排寄养家庭,康复机构引导、辅导。

  这是一个特别大的社会转型,当前我们社会有很多人非常焦躁,都在问智障工这类事情到底怎么解决啊,比较急了。我一直在呼吁要对三类人——老人、儿童、残疾人首先予以照料,这三类人如果得不到很好的照料,中国全社会的情绪一定是焦躁的。从全世界来看,对这三类人的照料在其他国家人均GDP差不多到1000美元的时候就应该提上日程,我们国家已经达到4000美元了还没有全面展开。

  “十二五”期间,对这三类人群的普遍照顾必须进行了,儿童大病等问题都还没有形成制度,还没有解决。

  东方早报:政府责任又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王振耀:所谓政府责任,是说现在的家庭已经没有能力承担这个责任了,不管贫富,必须有社会来照料,社会不照料就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后果。

  政府承担什么责任呢?政府就是接续家庭不能承担的责任。总体上可以细分为几大类,第一类是基本生活,这是要政府负责的,而不是家庭;第二类是医疗、康复;第三类是政府要承担其监管、指导的职责。这是政府的立体性责任,对于这类责任我们过去很不熟悉,很多都是单位承担,现在由单位自然退回到家庭,政府要接过原来由单位承担的责任。这是个大战,不接不行,不接会出现严重社会问题,智障工的事情还会不断发生。

  你会发现,今年年底之后,儿童流浪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少,因为中国在根上面彻底解决了孤儿救助问题。

  东方早报:对于残疾人,劳动是否必须,劳动产生的收入应该如何分配?

  王振耀:对于智障人群,比如自闭症患者,在日本就开办了由家长指导的自闭症患者农场。这些人还制造出了很好的酒,真盈利了。但这些农场的前提是非常人道化的,政府支持、家长参与的,一定是这样的。

  对于残疾人来说,劳动不是简单的就业权利问题,他们进行劳动实际上是一种康复、一种训练。有一些自闭症患者的家长找到我了,他们家里有这样的小孩,他们就想能不能开办一个农场,让这些孩子接受训练。原则上来说,这些劳动不是一个权利问题,也不是一个盈利问题。它也盈利,但这些盈利是家长参与的,盈利还要用于这些人,不能分的。

  东方早报:中国的民间组织、慈善组织怎么样参与到这些福利制度中呢?

  王振耀:大有用武之地。比如我上面提到的自闭症患者农场,它完全是一个社会企业,含有各种各样的康复项目、训练,有些家庭很困难,需要一些慈善组织来照料、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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